電廠并網安全性評價
為了加強電力安全監督管理,規范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行為,保障發電機組安全可靠并網運行,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。按照《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》電監安全〔2007〕45號的要求,新建、改建和擴建發電機組在進入商業運營前應當通過并網安評。已投入運行的并網發電機組應當定期進行并網安評,周期一般不超過5年。
并網安評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:
(一)發電企業自查,在自查自評滿足評價標準的基礎上,向電力監管機構提出并網安評申請;
(二)發電企業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并符合規定要求的安全評價機構;
(三)電力監管機構審核評價機構派出的并網安評人員資格;
(四)并網安評人員進行現場查評,評價機構提交并網安評報告;
(五)電力監管機構組織評審并網安評報告,公布并網安評結論。
我公司具備在華中區域開展火電、風電、水電、燃氣電站、光伏、余熱(余氣)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的資質和能力。